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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三位一体改革”

    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培育龙头企业和发展粮食产业化三位一体改革是粮食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全面落实科学观和继续解放思想,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浓厚氛围,解决好制约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三位一体改革,就是要集粮食生产、加工转化,流通运输、销售为一体,用现代化办法和科学手段组成的城乡一体的有机产业链。实行粮食产业化经营粮食种植、粮食流通和粮食转化等环节架起桥梁,从组织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的探索,是国有粮食企业尽快步入社会大生产快车道,是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现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下面就“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三位一体改革”提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使国有粮食企业更好地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服从国家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需求,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服务。
    (一)将现有国有粮食企业进行重新排列组合,将其分成为三个类型二种方式,三个类型即:政策性储备粮管理类、粮食购销加工经营类、国有资产及人员管理类。
    1、政策性储备粮管理类企业。成立一个储备粮管理公司,把中央代储粮(国储)、地方储备粮(省储)、市县储备粮,从其它粮食企业中剥离出来。然后统一交给1—2个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国有粮食企业集中管理,实行所有权和保管权分离,规定储备粮管理企业不准搞其它经营性业务,不准对外担保、借款、出资入股等,唯一职责就是集中精力管好储备粮。
    2、粮食购销、加工经营类企业。这类企业分为两种经营方式,一是国家独资方式,绝大部分购销企业由国家独资,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应对突出事件、军粮及灾供粮的供应和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作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同时把自主经营做大做强,大购大销,以量取胜,积聚财富,调整状态,立足本业。二是股份合作方式,选择一个粮源充足、交通便利地方的国有粮食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理顺企业流程,降低管理成本,开展规模经营。改变“买原粮、卖原粮”的单一经营模式,组建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一条龙经营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并继续享受国家粮食购销企业优惠政策。
    3、国有资产和人员管理类企业。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企业(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全粮食系统的国有闲置资产的维护、租赁及产权的进一步确认。我局自2007年上半年成立粮食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来,通过半年来的运作,不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晰了粮食国有资产的产权。以前被下岗职工或外单位人员长期占用的资产得到清理,并重新利用;一些长期被遗忘、遗漏的资产得到重新确认和管理利用。二是经济效益明显,半年来,资产公司通过清查、清理闲置资产,创造经济效益18万余元。二是人员管理企业(职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系统返聘挂编人员的生活费发放,医保办理;本系统的退休人员、已改制人员的医保办理及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发放。
    (二)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
    1、对国有粮食企业存在的一些经营性亏损挂帐,建议继续实行足额剥离到县以上粮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专帐核算,为今后粮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2、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一是减少购销网点,将原先网点中的边远、粮源少、交通不便等不利经营管理的网点撤并。对闲置下来的粮食仓储设施,在确保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对处进行租赁、承包或公开处置。二是科学合理管理减少企业中的多余人员,进一步积极鼓励现有企业返聘员工自谋职业、走社会之路,主动退出返聘,企业及时、足额退还其返聘保证金;对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实行“三定”即定编、定人、定费用,把多余出来的人员全部放到职工服务中心挂编。
    (三)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转换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1、对地处城区的粮食仓库按照“退城进郊,先建后折”的原则进行置换。通过股份合作方式,组建集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联合经营年加工量1万吨以上,仓储能力1.5万吨以上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2、坚持市场化取向,建立和完善企业用工制度,采取县公司聘基层企业经理,基层企业经理聘副经理和其它员工层级聘用负责制。


乐安县粮食局  

 
 
发布时间:2008-5-22 17:7
信息类别:分析决策
信息来源:抚州市粮食局
发 布 人:抚州市粮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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