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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访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特制定如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

一、接待地点:局大楼三楼办公室。

二、接待程序

      1、来访人有事来访,局机关门卫值班人员或办公室人员应及时引领来访人员在办公室等候,并立即电话通知局办公室负责人。

      2、局办公室人员应及时了解来访事项,并根据来访事项通知有关方面主要负责人,有关方面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办公室负责接待,并作好记录及将处理结果告知(答复)来访人。

三、工作要求

      1、局办公室应及时掌握来访情况,协助有关单位认真处理来访人员所反映的问题,并负责跟踪督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局领导。

      2、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亲自抓。凡涉及本单位的职工上访,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到场,不得拖延、推托。全局干部都要维护大局,对来访群众多做疏导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3、局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照章办事,认真盘查进出大楼的外来人员。所有接待人员对来访群众都要热情接待,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发布时间:2007年9月13日16:39
信息类别:政务公开
信息来源:抚州市粮食局
发 布 人:抚州市粮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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